时才会扔给我,如果记忆有错或是我瞎编了什麽,他会在我的日记本上写下注解,他写的很轻,却很有力道的刻在了单薄的纸上。
我前面很认真的在纪录着每天能记下的东西,像是今天看了什麽电影、今天吃了什麽,还有最基本的今天心情如何。
我将日记本翻过来,从最後一页开始反向誊写,写着支离破碎的故事。
我相信白大褂有看见这个,可是他没有留下任何的注解,彷佛这只是我一个人的小秘密。於是我用便条纸偷偷记下,我从某一天开始不再继续写这个故事,直到他发现为止。
像是一个激将法,他回我了。
在我最後一次书写的那个句号後面,他写了个继续,我看着他的字笑出了声,提笔继续撰写着这个故事。我甚至替日记本取了个名字,我在笔记本背面的米se书皮上,轻轻的写上七个大字:
父亲与那个男人。
我翻阅着日记本,从第一页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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