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货跟她扯什么大国导弹?!
“他得罪我了,我必须亲手收拾他。那些龌龊的家伙,配不上你的拳头。”
对面那小子,敢拿他媳妇的吻开玩笑,他就不可能让那家伙站着离开。
这是他身为男人的尊严!
锦书虽然猜不到他跟对方有什么过节,但从林毅轩咬牙切齿的表情来看,这梁子肯定不轻。
她知道他能打,但是能打多少个,她心里没谱。
他现在只有一只手能活动,如果一会打起来落了下风,她就帮他一起打,甭管打得过打不过,气势上总不能怂。
在锦书的字典里,只有站着死,没有跪着活。
让她窝窝囊囊地跑路,她做不到。
一盒饺子吃完,二人跟没事人似的朝着胡同走。
胡同里,高墙遮挡了艳阳,看着黑压压的。
锦书走在前面,林毅轩殿后。
她只听他说道:“8,9,10。”
“什么?”她问。
“人,他们增加人手了。”林毅轩凭脚步辨声。
于总佩服,果然,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。
她也只有做企业赚钱什么的比较专业,打混混,还是得看他,专业对口。
“往前走十五步,然后回头,去吧。”他轻轻拍了下她的肩膀。
二人就像在玩游戏。
锦书按照他说的,心里默念了十五个数,转身,看到了毕生难忘的画面。
林毅轩左腿扫飞扑过来后面的两个人,右拳撂倒一个,被他撂倒的那个人带的后面的人摔作一团。
轻松处理掉四个人。
锦书庆幸,亏得她没眨眼,眨眼的功夫,就错过这个画面了。
如果说,第一次见面时,他跟锦书交手,荷尔蒙指数是10,那此刻就是直接爆表。
后面的几个混混对视一眼,三人一组,从各个角度朝着他冲过来,有一个甚至掏出了匕首!
“小心!”锦书看到对方动刀了,高声提示。
话音刚落,林毅轩单手夺了对方的刀,稍一屈膝,长腿就顶在那个混混的肚子上。
吓得边上两个混混腿都软了,妈呀,这还是人?
也顾不上打了,吓得屁滚尿流往外跑。
林毅轩把匕首在手中转了一圈,对着混混勾起一抹不屑的轻笑,扭头问锦书:
“谁该小心?”
于总默默地比了比被他控制的混混。
好吧,她刚刚草率了,真正该小心的,应该是被他抓着的那个混混。
那孩子看起来像是要吓哭了。
看这几个混混的年纪,都不大,估计堕落时间不长。
刚做混混,就遇到这么狠的林毅轩,也该着他们倒霉。
当业余混子遇上职业军人,战斗力叠一块都抵不过他一只手,这仗没法打。
剩下几个混混见状也顾不上墨爷了,撒丫子就跑。
周墨脸色难看地站在胡同口,手里装逼用的烟甚至没来得及点燃。
顷刻间,他从拥有九个小弟风光的墨爷,沦为可怜的光杆司令。
小弟们能跑的都跑光了,剩下不跑的,都倒地上哼唧呢。
挨了林毅轩一脚,疼得动不了。
“墨爷是吧?你过来,给我瞅瞅,爷字怎么写。”
林毅轩松开手,被他钳制的混混瘫软在地。
虽然林毅轩没打他,但他被吓破了胆,不敢动了。
“过去就过去!墨爷我怕过谁!”
周墨摆出一个功夫巨星的造型,壮着胆朝着胡同走。
锦书摸着下巴,虽然周墨气势装得挺像那么回事,但她为啥觉得,这家伙看着很弱的样子?
好像她过去踢一脚,也能结束战斗吧?
当然,这不是关键,关键是,这家伙长得为什么这么眼熟?
锦书眯着眼,在记忆里搜索关于这张脸的信息。
刚刚隔着街,人那么多,她没仔细看。
这么一看,这家伙不就是——
“周墨?”锦书一拍脑门。
对,这脸,如果再老上一些,多点油腻的感觉,不就是前世的地产大佬么?
这家伙当初还死乞白赖的追过于总,没事送个9999朵玫瑰啥的,特庸俗。
后来被于总在商场上坑过两次,尝到了轻视女企业家的后果,再看到于总都是绕着走。
据知情人士爆料,周总鸟悄儿地看了几个月心理医生,说是于总给他的心理阴影太大了,做梦都是于总拿98k突突他。
于总回忆前世往事的功夫,林毅轩已经开打了。
一脚就把墨爷踹成墨孙子。
“你认识他?”林毅轩问。
周墨也疑惑地看过去,这女人为啥知道他叫啥?
“小墨?你在这干嘛?”白朗的声音在胡同响起。
周
耽美小说